1.下架所有侵權產品,刪除對應商品鏈接,并將商品銷毀(后附侵權產品列表)
2. 刪除所有有關侵權產品的宣傳信息(后附宣傳信息列表);
3. 承認抄襲委托人的事實并公開道歉;
4. 立即停止其他對委托人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在確認對方已簽收后,律師即打電話和她溝通。
通過2次協商,對方目前已將部分產品下架、部分帖子刪除。而對于我羅列總共11款抄襲服裝,對方的言論如下:
1. 雖然你先做了,但沒有權利不讓我做。
2. 我做過修改,所以就不叫抄襲。
3.這個圈子本來就是這樣的,這樣做很正常。
4. 我咨詢過律師,你告不贏。所以,你能拿我怎樣呢?
以上,就是此次事件處理的整個過程。對此我保留繼續上訴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