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專業的裝修設計企業,主要面向大型企業的高端裝修設計。乙公司計劃設計一個數千平方的展廳,邀請甲公司來為其提供設計方案。雙方經過幾個月的溝通協商,甲公司為其出具了數套設計方案,但最終乙公司以甲公司的設計無法達到其要求為由不采納甲公司的設計方案及報價。數個月后,甲公司突然發現乙公司的展廳已經裝修完成,且其整體的裝修效果與自己提供給乙公司的設計方案幾乎完全一致。對此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異議,但乙公司并未對甲公司予以回復。
案件背景
甲公司遇到的這種情形在實踐中較為普遍,很多設計公司在與客戶溝通時需要將大部分設計的方案提供給客戶,不然客戶沒有看到自己滿意的設計,不會將項目委托給設計公司。但這個階段雙方是一個磋商階段,還沒有簽署正式的合同,設計公司提供的設計方案很容易被對方侵權,對方在獲得設計方案后可以隨便找一個理由將設計公司拒絕,再自己找一個施工方就可以完成了。本案中,甲公司就是一個較為典型的例子。
裝修設計的侵權行為是較難認定的一類案件,一方面是雙方沒有合同約束,另一方面是侵權行為難以取證。在本案中代理人采取訴前證據保全的方式使得法院直接采信了自己調查獲得的證據,對侵權行為的認定有了較大的幫助。同時,雙方往來的記錄也較為完整,對甲公司將設計圖交付給對方的過程也較為清楚,比較好的解決了接觸原則的問題。所以設計類企業在今后洽談時最好采取郵件或者聊天軟件的方式傳送設計文件,同時對傳送的記錄妥善保存,為今后萬一出現糾紛保存好證據。
在遇到抄襲侵權時,設計公司可以通過【設計之窗原創作品法律維權中心】的幫助,直接采用線上立案的方式,快速立案。這樣,設計公司就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維護自己的設計作品。
本案的教訓是,設計公司在與客戶洽談時,最好采取郵件或者聊天軟件的方式傳送設計文件,并妥善保存傳送記錄,以備不時之需。同時,設計公司還需要了解,當他們遇到抄襲侵權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