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洪某某擁有某項煙灰缸的外觀設計專利。前段時間,洪某某偶然發現紫XX公司在未經自己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在淘寶店鋪售賣與自己的專利幾乎是一模一樣的煙灰缸產品。洪某某立即要求紫XX公司停止銷售并賠償自己的損失。紫XX司卻表示:自己是從其他商行處合法購買進貨的,沒有侵權。并且稱專利權人的外觀專利不合法。
洪某某十分生氣,經過了解后得知我所處理知識產權案件非常專業,便找到我律所,經過洽談后全權委托了我律所為他進行訴訟維權。我所知識產權部的骨干律師蒙曉麗、賴浩榕負責辦理此案,迅速整理證據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庭審時,被告紫XX公司一再的強調自己未侵權、合法進貨、獲利少,以此為由狡辯。但蒙曉麗律師、賴浩榕律師將公證購買的紫XX公司的煙灰缸產品,與專利進行一一比對,指出相似之處。同時,一一指出紫XX公司提交的證據漏洞。
最終,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紫XX公司構成侵權,必須立刻停止侵權并賠償洪某某經濟損失及維權的合理費用共30000元。
目前,抄襲現象大量存在于各商業領域,許多商家對知識產權的法律意識都比較淡薄,往往覺得仿冒一下沒什么,甚至抱著世界那么大專利權人也看不到、找不到的僥幸心理去侵權獲利。而專利權人在發現有自己的專利權受到侵害后,想維權又不知從何下手,自己摸索著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卻沒能取得效果,維權之路甚是艱難。因此,當遇到自己的專利權利被侵害時,應及時找專業律師介入處理,方能順利維權。
